新赣江(87316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内部控制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5] - 评价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7] - 评价程序包括成立小组等环节[8] - 评价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8]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1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名为职工代表[13] - 公司建立规范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13]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18][19][20][21]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错报金额和资产总额衡量有不同标准[24][2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根据损失或影响确定[27] 缺陷迹象 - 财务报告重大、重要缺陷有对应迹象[25] - 非财务报告重大、重要缺陷有对应迹象[27] 报告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8] - 公司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9] - 报告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