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8344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11]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1]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1] 内幕信息知情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12] 登记管理要求 - 披露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5] - 实施股权激励等应做好登记管理工作[15] - 登记表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6] 报备时间 - 年度报告等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17][19]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核实后提交审核并报备[23][24] - 向大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应经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8] 人员责任 - 董事等应配合登记备案工作[22]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6] - 控股股东等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27] 违规追责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泄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31] - 知情人行为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1] - 中介违规泄露信息公司可解约追责[32] 制度生效及其他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5] - 制度与法规等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33] - 制度与《公司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33]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本数界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