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由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01208517U[3] - 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4]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591.9681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591.9681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5] 股东与股权 - 郝艳涛持股34.5万股,持股比例0.69%,以净资产折股出资[5] - 呼和浩特市仁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65.5万股,持股比例99.31%,以净资产折股出资[5] 股份相关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确认无效,程序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10][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2] -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5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6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9]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0][71] 其他 - 公司拟按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运营信息[80]
大唐药业(83643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