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大唐药业大唐药业(BJ:836433)2025-08-27 00:00

制度会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2] 重大交易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交易事项[9]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交易事项[9]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交易事项[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交易事项[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交易事项[10] 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属关联交易事项[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属关联交易事项[10] 报告事项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预计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需向董秘等报告,如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14]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6]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19] 报告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超约定期限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5] - 公司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临时或定期报告公告时间[21] - 公司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经董事长或董秘批准发布[21] 责任与生效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未及时报告或失实,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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