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0] 登记报送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十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等至交易所[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董事长为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14]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7] - 知情人违规担责,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违规受处罚结果报证监会等备案并公告[18]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核实追责并上报[1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0] 制度发布 - 制度由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