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审计机构开会1次,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12][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通过[1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