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大唐药业大唐药业(BJ:836433)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7票同意[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报或季报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5] 业绩相关 - 业绩预告净利润重大变化情形包括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等[22]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23]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情形时需首次披露[19]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披露[27]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3] 股份相关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变动情况[34]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7] - 公司出现停产、重大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35][36] 减持计划披露 -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需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40] 信息保存与责任人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6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42] 信息发布流程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编制、审核、审定、签发并上传至北交所系统[52] 违规处理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要求赔偿,触犯法律依法追责[5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