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大唐药业大唐药业(BJ:836433)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标准 - 股东会对交易审批标准为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部分可免审议[7][8] - 董事会对交易审批标准为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未达股东会标准但达此标准需审议披露[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决定[9] 投资管理 - 公司开展证券、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0] - 短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预选并编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5] - 长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初评提建议,初审通过后论证,按权限提交审议[17] - 已批准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应签合同[21][22] 监督与处置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人员监督投资项目,对违规提纠正意见,重大问题提专项报告[18] - 公司可在五种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21]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办理[21] - 处置对外投资须符合规定,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1] - 财务部应审核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1]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子公司须遵循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并及时报送[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