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药业(836433)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7] - 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董事候选人[9] 投票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11]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应选人数[11]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半数者当选[14] - 当选人数不足需再次选举[14] - 得票相同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5]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列出情况按半数以上股东意见办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