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罡股份(8326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罡股份天罡股份(BJ:832651)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请[5] - 选聘的事务所应具备六项条件[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履行七项职责[9] 选聘方式及程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0][11]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步骤[13] 评价要素及费用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3]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5] 人员限制及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公司对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报告及处理 - 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报告[20] - 发现违规且后果严重时报告董事会,有相应处理方式[20]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等多种情形[21]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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