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罡股份(8326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天罡股份天罡股份(BJ:832651)2025-08-26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2]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1]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报告[13]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变更事项[18]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信息报告义务人应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当日内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的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4] 制度要求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及时报送相关资料[2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及联络[26]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7]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承担责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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