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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7月修订版)
宁新新材宁新新材(BJ:839719)2023-07-07 00:00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 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五条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但必须保证 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3 年 7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