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8397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惠丰钻石惠丰钻石(BJ:839725)2025-08-28 00:00

担保制度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2]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原则上不对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担保,特殊情况除外[10] - 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特殊情况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除外[12] 担保审批流程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8] 担保相关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 公司原则上只提供一般保证,严格控制连带责任保证[25] 担保管理与披露 - 财务部门每半年检查、清理担保合同,办理担保一周内书面备案[26][27] - 审计委员会定期检查担保行为,公司按要求披露担保事项[19][2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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