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8397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续聘[6] 解聘与辞职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7]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8] - 董事会秘书辞职需提前通知并提交书面报告,完成工作移交且公告披露后辞职报告生效[8] 职责代行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后指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并公告报备[8]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9] 主要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协助董事、组织会议、信息披露等多项工作[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筹备、通知送达、会议记录及文件保管等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股东、核对参会股东资格等工作[18][19] 履职支持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董事等应支持配合[14] - 公司董事会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秘书不能履职时由代表代行职责[15]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经营财务情况,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文件[22] - 公司有关部门应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22] 报酬与责任 - 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报酬和奖惩事项,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4] - 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4]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订[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