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8397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8]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10]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股权激励经股东会审议[11]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提报酬建议报董事会[16] 会议规则 - 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日发通知[18]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多种方式召开[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每人一票表决权[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与会人员有保密义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