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83378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瑞奇智造瑞奇智造(BJ:833781)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应提供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9] 指标计算 - 制度指标计算涉及数据为负值取绝对值,成交金额有特殊情况以预计最高金额为准[10] 财务指标计算 - 股权交易根据是否变更合并报表范围有不同计算方式,同类相关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11] 责任分工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收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等[12] 项目监控 - 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控,新情况5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汇报[15] 投资处理 - 特定情况可收回、核销、转让对外投资,转让需书面分析报告并审批[18][19] 其他规定 - 放弃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按不同情况计算财务指标[24] - 投资收回和转让要做好资产评估,组建公司应派人[20][22] - 财务部门全面记录核算,审计部门年末检查和审计,投资按规定披露信息[25][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