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8337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25]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原则 - 定价遵循公允原则,有成本加成法等多种方法[11][13] - 应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等原则[11] - 应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交易有商业实质,价格公允[1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16][17] - 股东与股东会事项有关联应回避表决[17]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需经不同层级审议[19][20][21]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14] - 相关人员应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建立更新名单[9] - 为关联方担保需审议披露,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20]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另有规定除外[2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1]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