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8337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需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董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北交所申报个人信息[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1]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2]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董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2] 减持披露 - 董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董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6] - 董高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应报告并披露结果[16] - 减持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6] - 董高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按要求办理[16] 违规处理 - 董高买卖股票不得违法违规[19] - 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否则相关董事担责[19]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造成影响或损失依法追责[19] 制度执行 - 制度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相关制度失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