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83378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3日、不定期提前2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7]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等[7] - 原则亲自出席,特殊可委托并交授权书[8] - 应有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保存至少10年[9] - 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9] 其他规定 - 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公司提供便利支持[9] - 与法律抵触按法律执行并修订[11] - 由董事会拟定等,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