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3] 职责规定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义务、享有职权并获报酬[7] - 需会前送达资料、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14] 聘任解聘 - 聘任、解聘等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17]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8]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8] 辞职要求 - 提交书面报告,完成工作移交和披露后生效[19] 其他规定 - 工作制度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