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8318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前三天通知,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联络[21]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