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836871)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7] - 股东网络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选举票数或应选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9] - 非累积投票逐项表决,不得对同一事项多提案同投同意票[9]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他议案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 - 同一股东多系统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其他规定 - 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票不计入表决结果[12]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时单独计票并披露[10] - 特定主体可征集股东表决权,应披露意向且无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