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8369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获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7 票同意[2] - 任期 3 年,可连任[8] - 聘任后两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7] 解聘与聘任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 3 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职责与要求 - 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是指定联络人[7][5]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经验[8]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获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7 票同意[2] - 任期 3 年,可连任[8] - 聘任后两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7] 解聘与聘任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 3 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职责与要求 - 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是指定联络人[7][5]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及经验[8]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