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83694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是关联方[9][11]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6] 决策与报告 - 职能部门向董事长提报告,董事长3日决策[18] - 董事关联关系3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8] - 董事10日内披露关联关系[27] 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成交超总资产2%且超3000万需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21] - 与自然人成交超30万需董事会审议[22] - 与法人成交超总资产0.2%且超300万需董事会审议[22]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扣除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普通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特别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其他规定 - 不得向董高人员提供借款[22] - 为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后股东会审议[23] - 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关联方提供反担保[23] - 可在年报前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