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920304) - 公司章程
迪尔化工迪尔化工(BJ:920304)2025-10-13 16:45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前2月24日经北交所审核同意,3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3450万股[7]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6228.80万元[8] - 公司净资产合计3600[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22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东信息 - 兴迪尔控股股份公司等多名股东于2014年3月6日出资认购股份,各有不同认股比例[16] 股份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注销、转让时间和持有比例规定[23]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7]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3]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利润等达到一定比例须经股东会审议[48][4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1] 股东会召开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换届改选等时,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6]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人员任职 - 公司设总经理1人,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2][145]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每届任期3年[15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5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164][16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6]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清算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7][190][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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