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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达投资(600805) - 悦达投资公司章程
悦达投资悦达投资(SH:600805)2025-10-13 17: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1月获批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5,089.4494万元,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85,089.4494万股[5][13] - 1993年公司设立时,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904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有不同处理要求,如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相关人员不得转让股份[20] - 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9]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批准[35][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0]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等提案具体方案[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80]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一定范围的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5]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11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26][12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