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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达投资(600805) - 悦达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悦达投资悦达投资(SH:600805)2025-10-13 17:3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信息披露内容 - 持股5%以上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0] 信息披露审核与管理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25]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5]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25]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30] -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编制组织工作[33] - 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临时报告披露工作[34][35] 其他规定 - 公司各类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6]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情形应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9] - 报告人应向公司证券部履行信息报告通知义务并提供文件资料[4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6]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2]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编制牵头部门[32] - 信息触发时点应及时向证券部或董秘报告[35]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8]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8] - 公司指定上交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44]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1] - 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