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 - 五洲新春第五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SH:603667)2025-10-13 17: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于10月13日在浙江绍兴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3]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535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35,113,843股,占比36.8959%[3] - 7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财务总监等列席[5] 议案情况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获通过,A股股东同意票134,851,115,占99.8055%[6] - 5%以下股东同意票1,054,450,占80.0537%[6] - 议案1为特别决议且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获2/3以上审议通过[7] 其他 - 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秦桂森、罗端[8] - 律师见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8]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0月14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