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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13 17:53

制度发布 - 公司发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稿)》[4]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管理工作负责人[5]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8]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13] - 公司股东等相关主体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总行各部门等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时,需将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作为知情人填写档案[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规定内容[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悉信息2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前报送登记档案[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20] - 除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外,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5] 保密责任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22] - 公司应书面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责任,必要时签订保密协议[23]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后受制度约束[22] 自查追责 -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25] 生效与废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稿)》同时生效,原制度废止[28] 填报要求 - 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身份、知悉方式等内容[33] - 知情人需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6] 重大事项记录 - 重大事项应一事一记,填写关键时点、发生时间等信息[36] 筹划决策方式 - 筹划决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