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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地纬(688579) - 山大地纬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山大地纬山大地纬(SH:688579)2025-10-13 18:16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是 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 董事会: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1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