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合计超50%的公司属于关联交易范畴[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6] 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需股东会审议[10] - 向非控参股关联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需总经理审查[10] 披露规则 - 须披露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30][33][34] 协议规则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审[25] - 实际执行超预计金额应重审[25] - 关联交易经股东会通过后须签书面协议[27] 程序规则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表决关联股东回避,持股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3] - 可上一年度股东会前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25]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书面协议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4] 其他 - 公司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 - 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34] - 办法由公司股东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