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1]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 股东会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和审议事项及提案等内容[14]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主持与披露 - 公司有2位或2位以上副董事长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股东会[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表决权与选举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违规致损应担责[29]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31]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6] 记录与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38] -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40] 后续事项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40]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0]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40]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决议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后撤销权消灭[40]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0]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与法规和章程不一致时从其规定[4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2] - 规则经股东会或授权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4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华通线缆(605196)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