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华股份嘉华股份(SH:603182)2025-10-13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含)以上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召集人需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审计协调[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8]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临时可开[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与法规或修订后《公司章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