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补选与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 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5] 离职手续与义务 - 离职董事和高管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两年忠实义务[7]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千股可全转[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和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3]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管多种离职情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