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4]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8] - 出现7种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9] 会议要求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9] 表决规则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25] 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6] - 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专门委员会 - 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7][18] 会议文件 - 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制作,董事签字后存档[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