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0006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仁和药业仁和药业(SZ:000650)2025-10-13 18:16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人员和机构[6]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定期报告按规定内容和格式编制,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充分披露风险因素,结合行业特点披露信息[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5]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出现规定情形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履行义务[21]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并公告相关情况[21]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9] 信息报送与告知 - 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较大时需告知董事会[34][35]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5] - 公司董事等知晓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事件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39]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指定专人当天报告重大事项[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指定信息披露报告人告知事项[39] 信息处理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重大信息,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后书面[40]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判断是否公告信息,需公告则向董事长汇报[41] - 董事会秘书了解重大事件情况时各部门等应积极配合[41]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编制定期报告,会同财务部门确定时间并提出计划[43] -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提交定期报告所需财务资料[43] -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保密与责任 - 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7]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违规操作[48] - 公司各部门等未按规定报告事项致问题,追究责任人责任[50] - 公司各部门等失职致违规或重大差错,对责任人处罚并可要求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51] - 公司各部门等应与业务中介机构约定保密义务,中介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权利[5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53]

仁和药业(0006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