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龙泉股份龙泉股份(SZ:002671)2025-10-13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5] - 兼任总裁等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5] - 特定主体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书面通知[16]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9] 董事长选举与履职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0] 会议记录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决议,与会董事签字[24] - 审议提案决议通常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24]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25] 经费管理 - 董事会经费由秘书编预算,经董事长批准执行,支出董事长审批[28] - 经费用于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多项用途[30] 会议方式与表决意向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21]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等情况有处理办法[24] 结果通知与决议实施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秘书规定时间通知董事[26] - 董事长或委托人员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纠正违规事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