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600198)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 成员的行为,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公司存续期间,均应设置董事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 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但因换届 任期未满三年或因其他原因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除外。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董事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其代表,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会选举 均可当选董事。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可以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员任 何变动,包括减少董事会人数、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