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600198)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大唐电信大唐电信(SH:600198)2025-10-13 19: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专户管理[7] 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等并披露信息[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16][20]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或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需股东会审议[12]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特定情形除外[23] - 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24] - 变更项目需公告相关内容,新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24][2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可免审议[19]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审议[19] 监督与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 董事会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1]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1] 办法规定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修订亦同,解释权属董事会[33]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从相关规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