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与提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事项[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10 日内反馈,同意 5 日内发通知[7][8]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 2 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 15 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 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4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 10 年[24] 方案实施与回购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 2 个月内实施[2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次日公告回购普通股决议[25]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2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5]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可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6]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和修订,解释权属董事会[28]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8]
大唐电信(600198)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