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SH:603009)2025-10-13 19: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6] 后续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离职后两年内有效[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