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SH:603009)2025-10-13 19:16

管理原则与负责人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5]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6] 工作内容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7]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多方面素质和技能[9]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2]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2] 信息披露与回复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13] - 对于投资者问题,按信息性质准确回复或委婉谢绝[13] 特殊会议与调研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证券部负责相关工作[14][15]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履行披露义务,形成书面记录[16] 信息保密与核实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7] - 调研机构及个人需签署承诺书,包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内容[18][19] 接待程序与限制 - 实地拜访投资者接待程序包括来访信息确认等,重要接待应作记录[19] - 接待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时,涉及未发布股价敏感资料须拒绝回答[20] 活动时间与信息使用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泄露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公告[21] 档案管理与便利服务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应为中小股东等提供便利,做好信息隔离[22] 活动记录发布 - 证券部应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2]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包括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信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