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0月修订)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SH:603009)2025-10-13 19:30

人员行为规范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完善治理[2] - 董事、高管需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3][5]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行为,可提罢免建议[6] 董事会议规则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两名董事[8] - 董事未出席会议需说明披露[9] 董事职责与任期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执行决议变化及时报告[10]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18] 候选人披露 - 候选人受证监会处罚或上交所谴责批评需披露情况[19] 声明与承诺 - 新任董事、高管任命1个月内签署报送声明承诺书[20] - 声明承诺重大变化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20] 辞任与补选 - 董事、高管辞任生效时间不同[20]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辞任60日内补选[21] 准则生效与解释 - 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