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 -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且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职责涵盖监督审计、审核财务、评估内控等[11] - 负责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14] - 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可豁免[20]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