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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当家(600467)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好当家好当家(SH:600467)2025-10-13 19:46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四) 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