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6]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减持计划披露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监督董高人员买卖股票行为,发现违规及时纠正并上报上交所[16] - 董高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6] - 董事会未收回收益,股东有权要求其30日内执行[16] - 董事会逾期未执行,股东可诉讼[16] - 董事会未执行,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6] - 董高人员违规交易致公司受处罚,除收缴收益外公司按比例经济处罚[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依国家法规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