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20:37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一名[4]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7] -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发出,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17] - 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9] 表决与决议 - 实行回避制度,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 委员会职责 - 监督公司合规与总体风险,控制风险在合理范围[9] - 对公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向董事会提供结果和建议[13] - 跟踪监督相关决议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3][15]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5] - 会议决议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且由全体出席委员签名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3]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讨论事项及决定,初稿供委员提意见,终稿存档[23] - 会议决议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二十年[24] - 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违规需承担法律责任[2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运作、会议安排等工作[26] - 公司风险管理等部门是委员会决策支持部门,按需提供材料和建议[26] - 议事规则术语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8]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议事规则修订由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批准[2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议事规则自动失效[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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