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06881)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20:39

委员会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4] - 主任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 - 人员构成不符要求时,董事会须在三个月内整改[5] 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对董事会架构等进行一次评估[9] - 拟定董事、高管薪酬政策及方案[9] - 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管人选[9] - 审议董事和高管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提意见[10] - 确保董事不参与确定本人薪酬[10] -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宜[11]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8] - 会议通知应提前五日发出,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18] - 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0]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十年[24] 其他 - 委员等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运作[27] - 人力资源等部门提供决策支持[27] - 议事规则修订由委员会提建议,报董事会批准[30] -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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