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青松股份青松股份(SZ:300132)2025-10-13 22:01

董事会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况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2][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关联表决会议[14] 董事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8] - 独立董事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应提议解除职务[8] - 一名董事一次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多种表决方式[11] - 决议须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 关联表决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4]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14] 独立董事权利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提延期[15][16]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0]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12]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按时通知[13] - 宣布结果后表决情况不统计[13] - 与会人员对决议公告前内容保密[1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