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 西藏嘉康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清畅拟协议转让2368万股(占总股本29.60%)给王庆太等,转让价32.064元/股,总价款759275520元[3][7] - 王庆太受让400万股(占比5.00%),对应转让价款128256000元[19][22] - 崔子浩受让1192万股(占比14.90%),对应转让价款382202880元[20][22] - 曹晓兵受让776万股(占比9.70%),对应转让价款248816640元[19][22] -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的40%,即303710208元,需在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3] - 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的30%,即227782656元,需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0日内支付[25] - 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的30%,即227782656元,需在上市公司2027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并确认相关情况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25][26] 要约收购 - 王庆太、曹晓兵拟要约收购1944万股(占总股本24.30%),要约价格32.07元/股[4][9][40] - 西藏嘉康拟申报预受要约且不可撤回[4][9] 权益变动 - 权益变动后,王庆太等合计拥有29.60%股份及表决权,西藏嘉康等拥有11.98%表决权,实控人变更为王庆太等[4] - 权益变动前,西藏嘉康持股46677966股(占58.35%),舟山清畅持股5898305股(占7.37%)[10] - 权益变动后(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西藏嘉康持股28357966股(占35.45%),舟山清畅持股538305股(占0.67%)[10] - 权益变动后(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王庆太持股400万股(占5.00%),崔子浩持股1192万股(占14.90%),曹晓兵持股776万股(占9.70%)[10] 业绩承诺 - 业绩承诺期为2025 - 2027年度,2025年营收不低于1.5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不超9000万元;2026年营收不低于1.5亿元,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2027年营收不低于2亿元,归母净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30] 其他条款 - 标的股份过户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受让方可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受让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担任[33] - 若因交割日前未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致上市地位受影响,受让方可解除协议,要求甲方1支付相当于乙方总价款30%的违约金,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6] - 若交割日后业绩承诺范围内财务指标致上市地位受影响,受让方可解除协议,要求甲方1返还乙方总价款,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7] - 乙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共同提交协议转让过户申请,若120个自然日未完成交割,双方有权解除协议[27] - 业绩承诺期满未实现累计归母净利润目标,甲方1按未实现差额现金补偿,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日内支付,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1] - 甲方及丙方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业绩承诺期届满,除规定情况外,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业务[39] - 未按时提交过户申请,每逾期1日,违约方按已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方3日内按已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55][56] - 因协议引起争议,30日内协商不成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57]
多瑞医药(301075)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